安康抵押权如何首次登记?

导语 安康抵押权如何首次登记?

一、申请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登薄—收费—发证
二、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等;代理的或委托经办的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或经办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手工填写和绘制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须通过变更登记换发为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价值的证明材料。
5、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
6、下列情形还应当提交:
(1)在建建筑物抵押的,还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价款结算资料等。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还须提供预售许可证及抵押房源冻结的证明材料,再次抵押的还须提供前期抵押材料;
(2)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主债权债务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3)共有不动产抵押的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股份制公司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个人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924号、[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