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录用迁入落户
导语 安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录用如何迁入落户?
凭以下材料办理:
1、毕业录用或招聘到市级以下单位的(含市级单位),所需材料:
(1)人事部门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录用介绍信;
(2)用人单位招聘合同书;
(3)用人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
(4)户口迁移证。
2、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原系本市区、县户口的学生,毕业后未就业,要求回原籍落户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迁入地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办理落户手续。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身份证;
(2)本人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