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结婚证办理指南

  本专题为大家讲解的是安康市结婚证办理相关的办事信息,大家可以通过本专题的内容了解更多办理结婚证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内地居民且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户口为当地常住户口;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双方自愿结婚

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①户口簿(户籍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双方当事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2寸合影照片3张。

2、外国人居民:①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须翻译); ②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须翻译成中文、6个月内有效)。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须翻译成中文、6个月内有效)。

3、港澳居民:①有效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②居民身份证;③经港澳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6个月内有效)。

4、台湾居民: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②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③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6个月内有效)。

办理流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5、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7、颁发结婚证

办理地点

1、汉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安火路132号-2号二楼 0915-3180616

2、宁陕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宁陕县民政局 0915-6825381

3、汉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汉阴县民政局 0915-5210016

4、石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石泉县民政局 0915-6326867

5、紫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紫阳县民政局 1399153238

6、岚皋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岚皋县民政局 0915-2522756

更多关于婚姻登记处的详细信息请点击》》》安康市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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